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对方应该付何责任?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37:21
我母亲在老家与邻居发生纠纷!被其推倒造成股骨头骨折(大腿根部的骨头),住院做手术换了一个假骨。材料费用为11000元,住院期间共花了2万多元,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请问:
1:法医鉴定是否合理?
2:当事人从来没有主动与我们联系解决问题,反而潜逃在外。请问她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3:她应在经剂上给我们什么样的赔偿?具体的公式是什么?(我妈妈60岁多一点,农村户口,在住院期间都是我爱人照顾,爱人是城镇户口。)请懂这个方面的网友给解答一个,谢谢!!!!

1:法医鉴定是有专门的鉴定医疗机构作出的,合理。
2:应当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已经造成了轻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报警,请求立案侦查。
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

1.法医鉴定是合理的,如存在疑问,可以继续到权威司法鉴定部门申请鉴定。
2.应承担赔偿责任。
3.应承担医药费用及其他相关赔偿。
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