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懂法律的:在自行车道上骑车,旁边有个十来岁小孩跑出,我刹车但还是撞上了,小孩骨裂,家长要一千.应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17:52
而且我怕给了这一千,后面还会再要更多呢~
再说我觉得自己没错啊,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我出于道义可以给个三两百的啊,多了呢?
要是法院判,会什么结果呢 ?
我要想出于主动地位应该怎样做?
谢谢!

侵权损害赔偿构成要件之一是被告有过错。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过错。如果车速不是很快,我认为没有任何过错,而且你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10来岁小孩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小孩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该对小孩的受伤承担责任。当然,根据小孩伤的情况,你适当给些钱对解决事情有好处

建议报警,由交警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鉴定结论作出赔偿。

我觉得你没有过错,因为你是在自行车道上行驶的,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小孩的家长应该付主要责任,因为他们没有起到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使其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受到伤害!其次.那个小孩也要负责任,毕竟是他违反了交通规则而受伤!
我觉得还是适当的做些赔偿吧!因为我们要营造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嘛!

我觉得应该给。因为你没有在自行车道上骑,再怎么说也是你的错!

这要看哪方的过错

请问;上面几位是学法律的吗?晕!!!!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