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交的买卖,事后要退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3:54:37
因为是好朋友介绍,就将两块翡翠价值5万,蛋形翡翠一枚价值4千,当时并未付我一毛钱,我就让他拿回去了,事后隔了18天,他不守诚信,将戴过的钻石翡翠要还给我,我不接受,我要他还钱,这样可以吗
但是我有人证,也是他的好朋友

如果没有协议,需要做好录音等证据,才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诺。

当然你们最好还是协商。

1,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也可是口头
2,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3,当然,要你的朋友给你证明你们的交易,最主要的是价格
4,你要他还钱,他不给的话只有起诉

投诉~

就你所讲的情况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合同成立并已经生效而且你已经履行了交付的义务,现在对方在货物没有瑕疵(毛病)的情况下,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支付对价,属于完全违约。
你的情况看现在需要做的是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为将来起诉做准备。另一方面,你要做好和解的准备,毕竟都是朋友,他也许有他的为难之处。退一步考虑问题,(比如18天收取折旧1000元)也许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1、这种情况下千万别较真,尽快把东西收回来。假如对方真要黑你,就可以一口咬定那首饰是自己本来就有的,不是从你这里买的。如果你把首饰给他时没让他打收条,你没证据证明那首饰是你的,有九成的机会被黑。需知法官不是神仙,他只能凭看到的证据来判案,你没证据只能吃亏。
2、也许你会说,对方应该证明那首饰不是从你这里拿的,要求对方提供从其他地方买首饰的证据。这不符合证据规则,根据物权法,动产所有权的宣示方式就是占有,只要我拿着这首饰,法律就推定是我的,谁说不是就由谁来证明,我自己不需要证明这东西是我的。
3、假如你有收条之类的东西能证明首饰是他从你这里拿走的,那就可以强硬。他又不是你亲戚没道理你赠送给他,不是送的那当然是卖的,可以向他要钱。但由于你没有合同无法证明价格,法院只能按市场价判。如果市场价比你的要价还要高,那就恭喜你。

完全按照你所说的,你们的口头合同是成立的.你有权向他要求支付价款.(最好再弄个录音录象什么的,增强证据效力).

但是,如果你给他的东西明显不值这个价格,或者存在欺诈,他就有权利退还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效力待定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是可以更改或撤消合同的.
即使是这样,在这个事情中,对你所造成的损失他也应当承担责任.

自己斟酌一下,决定起诉的时候你最好能证明那些东西值这个价格,或相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