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工会通知我单位工会经费按工资额的2%提取,全额上交再按照57%的比例拨回。分录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57:08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费
上交: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费
贷;银行存款
拨回: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费

提取:
借:成本或费用-薪酬-工会经费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00

上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00
贷:现金或银行 100

拨回

借:现金或银行 57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57

如果只是交差额 就把第二笔按照43做账

按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应再计提工会经费,可按实际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