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高人请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46:13
我是08年2.25日进厂的.进厂已经快5个月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刚进厂时,那个法律顾问说:做满两个月,如果厂里还不跟你们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向他要双倍工资.而且,辞职也只须要提前15天就行.可恨的是,主管却说:一个月只能辞两个,于是我6.29日申请辞职.辞职时间于8.30日.而现在厂里效益不好,我想辞职于7.30日.他说不行,说我已经辞了就不能改了.我想问问各位,我的个人权益是否已受到侵犯?我能否拿回我该拿的工资?又能否拿否双倍的赔偿? 高人请指教~~不胜感激!!

可以。
首先你的权益肯定是受到了侵犯的,这一点不用怀疑。
根据现在的劳动法,如果你想辞职的话,只要不是企业核心部门,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了;如果身居要职的话,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了。这方面,工厂里面是无权干涉的。
至于工资,是肯定可以拿回的,但是不是双倍就不是很清楚了。另外,从你的表述当中,隐约能够感觉到,你所在工厂可能是很难找到人所以才以各种理由不让你走的,能拖一天是一天。对于这样的厂,你自己要留点心,尽自己最大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联合其他同事,未尝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当然,我还是希望你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