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重病期间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07:50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重病期间不适用暂缓离婚的情形。
所以男方和女方在此情形下都可以提出离婚之诉。

可以,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不包括重病。

婚姻法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可以受理。
另外,与现役军人离婚,须经现役军人同意。

男方不准提出离婚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二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除外。

因此是可以的 但若女方没有其他亲属照顾 那么还是要由男方照顾

当然

可以,但是一般要对女方一定的经济帮助。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