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样算侵占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0:15:41
我有一个朋友在我租的房子里拿走了我另外一个朋友的电脑和黄金戒指、身份证,我不是该付法律责任?她是不是算犯罪?我报警了,可是没有用,这些公安局的为什么不管呢?

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公安机关才能立案侦查。你说你的朋友拿走了你的电脑和戒指,证据呢?如果你说的确实如此,那么你的朋友属于侵占罪。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权益。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数额太少不予立案,那么你可以民事侵权(不当得利)直接起诉到法院。无论如何,你必须证据充分。

问题不能这样简单的看。该括来说他拿东西的目的是什么,理由是什么呢?

楼上的考虑得对,如果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他人不注意,秘密窃取那就是盗窃罪。

再怎么样也不会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行为,显然所提及的不属于以上的任何一种情况

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会考虑很多因素,最直接的就是证据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