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个月单位没给上保险及签合同又把我解雇了?是否算违法,如何要求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29:53
2008年4月7号我在一个私人单位上班,2008年7月16日,把我解雇了,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单位没有给我上保险没有签订合同,这个单位是否违法?我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及上告?如果上告几成胜算?
我现在手里没有东西,什么也没给我?如果找旁边单位的人作证可以吗?
我现在手里没有东西,什么也没给我?如果找旁边单位的人作证可以吗?
你的情况刚好发生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可以明确的是没有签合同肯定是违法的,有权要求赔偿,可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仲裁或上诉都可以,要求支付2倍工资的及半个月的补偿金、并加付赔偿金,补交社会保险,胜诉是没问题的,个人要保留好工资单、工作证件、员工手册之类的东西。当然时间有点长。
如果你去告肯定没问题。应该搜集下打卡记录什么的
算违法,你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肯定会给你解决,不过你要有在那工作的证明,例如工作服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