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被强奸无证据如何上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30:33
首先取证非常困难,再者,根据法律规定,先强奸,后和奸(也就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之前的强奸行为不再被追究。先和奸后强奸的,后面的行为以强奸罪追究责任。
故现在起诉应该不可行。
1、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当事人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2、只要是不过刑事追诉时效(一般为十年),被害人都可以报警。关键是时间越长,证据越不好查实,如果证据不能查实的话,是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重要的是怎么证明。。。。
公安恐怕立案都难。不过如果两年前那个女的是幼女的话,就没问题,报案吧。
可以先报案,一般证据不足,是很难胜诉的。法院判决都是需要证据的。
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 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 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 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 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这还起什么诉啊,既使起诉,也胜不了,被人强奸了又和他做了情侣,这还能说的清吗,这种情形我认为会定性成半推半就的情形,一般也不会给予刑事处罚的,少一事不如多一事,以后幸神福就行了,何必为了这一时之气呢,劳民伤财,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