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能不能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16:01
我外公单位原来分了一栋房子,以前是公家的,后来卖给了我外公,房产证写的是我外公的名字,因为当时外公、外婆没钱,买房子的钱是几个子女拿的,并且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等我外公外婆去世后,房子由交钱的几个儿女继承,现在我外婆还健在,她想把这个房子卖了养老用,请问能卖吗?

1、由当时签的协议可以推断,房子日后是要给几个儿女继承的,所以应该不能卖。当然,私下卖掉,儿女也没办法,但闹起官司,估计大家都不想

2、建议:让你外婆与几个儿女商量,趁现在房价高,卖掉也在理的。

3、建议:可以考虑将房子出租,这样有稳定的租金收入,作为养老也算是个办法

4、总之,和为贵,一家人,有事情一起商量嘛

需要做继承公证,首先是你外婆有一半所有权,剩下的一半由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挺麻烦的,还要出示你外公的父母的死亡证明,公证的时候还要所有有配偶的人配偶也要到场,出了公证书以后可以去房地局办理登记,只要交个印花税就行,然后会按不同人的不同比例出几个按比例分配好的小本,如果大家都同意卖的话就不用把房本的名字做变更,要不然做赠予公证的话又要花钱,再说有人不同意卖的话肯定也不能把房子变更成一个人的名字,总之就是大家都同意卖就能卖,有一个人不同意就卖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