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落户的问题!请求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25:08
我是一名外省的高中教师,女,本科学历,29周岁,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是否符合苏州市户籍准入新规定中的“(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一规定?
"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包括那些性质的工作人员?我具有我所在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不好意思,我查了一下1986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将教师列在“专业、技术人员”这一大类。
那你应该是符合苏州市户籍准入新规定中“(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一规定的。
符合这一条件的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你可以向人事局咨询。
不过,不是我打击你哦,现在像有你这样条件的人还是挺多的,苏州这边的老师也很饱和,师范类的毕业生也不能分配工作,人事局不一定会引进的。

苏州市人事局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80号
邮编:215000
办公室电话:(0512)68615304、68615305
传真:(0512)68615306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