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数学与课程论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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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7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上述三个学科门类以外的学科,其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

以上仅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10%至130%.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