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在七八年前把村里土地以草原的形式承包给一外地老板,承包年限50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52:35
但前段时间外地老板把"草原”开垦成“耕地”//所以村里主张收回----由村法人代表(村长)和部分村民向当地法院共同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收回村里土地:请问:1.我们村共同诉讼至少需要多少村民参加?2.这种起诉形式合理合法吗?3.官司可以打赢吗?

首先要看你们当初签定合同的时候,是否同意他将草地改为耕地,若同意,他就没有违反合约。你们要收回,要赔偿他的损失。
要是没有,那他违反了合约,要求改正,不改正,是他违约,可以收回。

关于起诉,村长是村的法人代表,有他或他的委托人起诉都是有效的。起诉理由是合法的,是否打赢要看他是否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