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申请需要提供哪些原件核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33:01
我司是广州一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现计划申请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听说申请是要到广州市建委的科技设计处核对相关原件,然后才到市建委的窗口送案的,

请问需要核对的相关原件有哪些呢?

烦请热心朋友予以指点。谢谢。

首先办理施工企业资质,程序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核);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明、任职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

5、企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复核);

6、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明复印件(原件复核);

7、企业自有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清单。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①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

②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③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④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

二、相关文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第82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

4、《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113号部令)。

三、办理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注:1、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企业改制、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除外),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2、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由本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3、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时,还需按照《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113号部令)提供相应的资料。
另外还要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如下:
需提交的材料
新申请:
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