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gay献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8:24
不能献血的情况有: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说男同性恋是高危人群是基于他们普遍采用的性爱方式更容易造成粘膜创伤。我不知道有无条例说禁止gay与女人结婚。若没有,就无理由禁止gay献血。
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也可能会害到别人的。出于安全考虑.为什么不禁止gay和女人结婚呢.为什么不禁止老公为男同性恋者的女人生小孩子呢?

关于第三点
初衷是限制HIV病毒高危人群的血液流通 防止HIV病毒扩散
但由于其订立标准无实际判断依据 又表现出对同志人群歧视
一直颇受争议
而所谓窗口期的论断也是出于安全考虑的因素之一
但个人认为 第三点形同虚设~

法律又没有条文规定到底什么是GAY,怎么区分?
主要是怕献血者感染艾滋,毕竟,这类人是高危人群,不要救不成人,反害人.
艾滋感染是有窗口期的,就是说,这个人感染了艾滋,血液中已经有了HIV病毒,但是在这个窗口期内,是检测不出来的,所以说禁止GAY献血是完全行的通的,这并不是人群歧视,也是出于安全考虑.

我来修改答案,本来我也一直认为是歧视的,下面是我刚刚获知的知识。
即使已有症状显示极有可能是罹患艾滋病了,但是往往很难在短时间里就取得确定的诊断结果,这是因为病毒即使早在好几个月或好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在体内,而血液血清抗体试验却可能仍出现阴性反应。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使以今天的科技水准,输血仍难幸免艾滋病传染的危险。受感染者本身如果仍处于潜伏期的状态,变即体内并未对病毒发生抗体,则其所提供的血液在检验下仍是呈现艾滋病毒阴性反应。因此,虽然现在从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比例已较过去减少许多,但是威胁仍是存在的,据统计,几率约在4万分之1左右。

禁止GAY献血是因为最初的时候GAY多性伴的现象比较严重,很多病毒,像HIV,乙肝,都能通过性行为传播;献血时的检查是简单的,并不全面彻底,所以为了保证血液安全,减少检查的负担,才这样规定.

但是献血时,医生护士看不出来谁是同性恋,除非是那些明显的,所以这条规定跟没有差不多.

哪?
哪有这么条规定的?
这不是藐视人权么?
我去操了他摊子~!

神奇的磁器国这种事不少,习惯了就好,弓虽X罪的对象还只能是女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