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业务在广东的一家北京注册的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在当地提请仲裁不被受理,我一定得去北京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06:04
我在一家注册地为北京而业务在全国其他地方的绿化工程公司上班3年多了,于合同到期08年8月2日前的一个月左右(6月30日)辞职了.原因是向老板提出待遇提升请求再度遭到拒绝.我们工作期间的待遇在合同里面约定是由基本工资、加班费、一定数额的奖金组成,然而3年多来,我们所有周6、周日、节假日全部在岗,又没有安排补修。期间加班工资我们自己都没有提出,只期望老板在奖金方面给得合适点,没有想到在奖金方面老板自己总会找些原因扣克,和加班工资比起来差得太远。并且老板给象我们刚毕业的学生买社会保险时也玩花招,差不多一大半员工的社保都没有买齐,我3年中只有一年买了中国人寿的养老保险(因为户口缘故,他叫我们自己拿回老家买了拿回公司给报销),其余两年什么都没有买。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讨我应该拿到那些,于是在工作实际履行地惠州准备去提请仲裁,结果在还没有提交的时候就被他们给予了拒绝,说我拿不出在当地履行劳动合同的证明而不予受理,叫我去公司的注册地北京提请仲裁。你们说作为一个小公司的小职员,跑到老板的老巢地去找他打官司,难度真是可想而知呀?各方面的成本不说,万一那家伙搞点什么暗箱什么的,我到底该怎么办,请相关高人给我一些指点,谢谢了!

你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如果没有在当地登记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你是必须回北京处理的。
金额很大吗?
你干嘛要仲裁呢,你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去告就可以了。只要你证据确凿。试试看,劳动保障部门。

既然是这样,那它在广东工商部门应该有登记啊,让工商部门出个证明试一下。劳动部门就这样,能推的就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