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撞到人该负全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17:57
我朋友在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一段路上的时候在一个到拐上面突然有1辆车停下来.当我朋友发现这时的出事车辆只有30米了.结果刹住车的时候已经撞上了,这时我朋友赶紧送那2个人上医院.第2天,这个医院就找我朋友付款.请问这样的事情高速路上怎么解决啊?谢谢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任何人或动物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发生车与人的交通事故,车辆不承担责任,由行人或高速公路管理办公室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害人找你理论,你要求他找高速公路办解决。

高速公路上??

那因该是哪个被撞的人的错

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不能随便突然停车的,除非车坏了只能临时停靠路边,然后打电话请来拖车拖走,如果是车辆突然坏才出现事故应当是后面的车不对,因为交通法规定车辆行驶时要在30米左右行驶,不能超速超载行驶,高速公路上非机动车或动物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如发生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车辆不承担责任,由行人或高速公路管理办公室承担赔偿责任,以上事故应该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以事故认定书为准

理论上高速公路不应该出现行人的,如果有行人出现导致事故,一般应由行人负主要责任,司机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