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借贷!!封屋子!查封!今天,就是2008.7.18法院发下了民事裁定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4:46:13
上次提问过这样的问题!!现在事情有变化了。。请大家帮帮忙啊!
是查封日期是2年。。。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5年,我父亲欠下了债主的钱。(借贷2W)。债主利滚利情况下,我父亲签名了!在06年打官司之后,要我们还将近10W。。。

在今天。法院裁定书送来了。。说查封期限是2年!。。。在这期间我们不能抵押财产等等啊!!!我们应该怎么办??能否让他不查封或者拍卖我们的房子啊!

可是这是我们唯一的房子啊。。我们住的问题根本无法解决啊。。。。如果他们来强行执行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啊。。。??一定要走吗???有什么好的措施吗??(就算怎么执行的话。这会需要好长的时间吗?如果真要卖了。。价钱怎么算啊?会不会很低很低的卖啊。。。

那么这2年我们的住宿问题怎么解决呢?是否是债主负责!???他帮我们找房子???还是帮我出钱租屋子给我们住啊???

朋友们。。请帮帮我吧!!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啊??请查考我上次提问的问题!各位!!!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2906787.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2906813.html
对于你的回答:szg1977sun - 试用期 一级
你说的没错,既然民事裁定书已经发下来。就无法改变这个事情了,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的确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所,我爸爸名下的。我还有爷爷奶奶,我妈妈和我。。我这是广西钦州钦南区法院,我想也是尊崇、你所说的那精神吧,不过我想确定的是,如果他要来执行,我们改怎么办?他是不是先找相关部门来看下到底按照什么价格来出售给别人,值得多少钱,再出价让别人来买。。。(他会不会很低价卖出的呀),若在2年

首先希望真诚帮忙的朋友要负责任的回答,不了解的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后回答,以免误导。楼主的问题不存在上诉的可能,因为已发裁定说明已进入执行程序,原判已经生效,试图改变也只能通过再审,而且要有证据证明对方计算复利(复利及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是你要有证据且提出这一抗辩),但目前的执行是不会因为你提出再审而中止的。现在大部分地区法院在执行中会考虑标的房屋是否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所(生活基础),如果是,则不会采取拍卖等极端措施,但查封(限制房产交易)是正常的。不知道你们那儿的法院是否由尊此精神(据了解各地情况不一)。建议你提供完整的材料咨询律师,仅凭你所说的情况是不足以作出真确判断的。

既然已经签字了就等于是许可了
谁也改变不了
除非能证明当初签字的时候是受胁迫或并非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
不能证明的话谁都没办法
另外就是继续上诉
免得因为低级法院收受了好处或因为裙带关系做出不利的判罚
这两条都做不到的话就认命吧
早干什么去了
挺大人就不好好琢磨琢磨
最后
真正执行的话没人负责你们住宿的问题
租房吧

根据《中国人民贷款法》高利贷要付刑事责任,对百姓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