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重伤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30:20
(二伯)要钱被人打成重伤,刚做过开颅手术,昏迷不醒已三天了。 现在亲属凑来的钱用的差不多了,怎么办?已立案,肇事者已被拘留,下一步我们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 希望各位帮帮忙。先谢谢了。

2楼的你可真逗,人家问的是现在在开庭之前,受害人医药费的问题。你说的那些是常规程序,通常是医药费先有受害人家属垫付,后等责任明确后再向被告人追偿。
但问题是受害人家属无力支付医药费这个前提,我认为这种情况应上报当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垫付剩余医药费。

一、受伤后公安法医鉴定部门对其做出伤情鉴定,你说的开颅手术,应该是颅内血肿后的开颅手术,重伤无疑。
二、伤害致人重伤,已经够上刑事案件,且是公诉案件,私下不能调解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具体怎么处理,不是你们的事,只要法医鉴定出来,公安机关将以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收集证据、报检察院批捕,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判等。
四、你们办的事情就是筹钱给病人看病,刑事诉讼的同时,你们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属于重伤,则对方涉嫌犯罪,此事由公安机关侦查,后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且你们可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造成残疾有以下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此事可委托律师代理。目前可通过公安机关提出要求对方预付医疗费用。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并立案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你们在报案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伤者构成轻伤以上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并不是轻伤以上的伤情就一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故意伤害的侵害人必须具有伤害目的,如果是互殴,或侵害人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合法不立案),你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