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17:09
我老公与前妻婚前曾买卖过二套房子,离婚后房子归前妻所有,现名下有一套28平方的单身公寓,请问有没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老公是杭州人,71年出生,我曾在衢州有过一套房子,没有办房产证

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4、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地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住房困难用户的保障性住房,坚决不允许在购买这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所以在购买五年内的审核还是非常严的,针对如何审核,做出了监督管理的相关条例,按照条例标准进行审核即可。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