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有触犯了哪些违反条例.或者是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9:44:06
这样的行为.有没有触犯了哪些违反条例.或者是犯法吗?
一对未成年人!.早恋.一方家长知道了.!打电话给对方,劝对方离开.不要保持关系..而且家长说的话.其中一句是:"我无论你爸爸是警察局的局长由怎样??."而且.家长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
请问.一方家长.有犯错吗?
.但是一方家长.利用QQ.骗了男方说出自己的姓名和空间的相册.!.

首先,那个家长没有威胁也没有恐吓另一方的人,只是要对方离开,不要保持关系,早恋现象对子女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他们也是出于对子女的关心。其次,一方的爸爸是不是警察局局长和这件事情也没有关系,说那句话也不可能触犯法律,公权力不能私用啊。家长不想让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情也是为了子女的名誉,并无不妥。
综上,根据以上情况判断,对方家长所做没有犯错,更没有触犯法律。
就算是他们骗男方的QQ,也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他们的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侵犯他人权利的故意,只是为了弄清男方的身份,不算违法。

家长是没有错的,分的出发点是站在为自已的孩子考虑的,从上面看来,这个家长并有犯任何法,去哪里都告不了他!你要理解家长在保护自已子女的情况下做出的一切!

我觉的没有犯法,家长都是这样的,知道了自己的子女早恋,当然生气啦,所以就说一些恐吓的话啦,如果这都犯法那么不知道要有多少家长要受惩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