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要求像微软,摩根这样的企业分裂的原因或目的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5:12:08

垄断......
  这里有个例子,你可以看看,自己在浏览浏览关于其它的文章,就差不多了

  一百年之前,在一九一一年五月分的一个下午,美国最高法院宣布了一项决定,判决裁决美国政府在与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
  Oil)的诉讼中胜诉,标准石油公司必须被解散。标准石油公司的创始人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Sr.),是美国乃至全球最富有的人之一,他的标准石油公司不但控制油田和炼油厂以及加油站,甚至垄断了大部份的石油运输产业。
  上世纪初,中东石油还未被发现,世界刚刚进入石油世纪。美国石油产量是全世界的85%,而其中的90%,由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掌握。这是一个巨大无比的企业。

  美国富豪、标准石油公司老板洛克菲勒。他控制的石油资产一度占全球70%。美国法院于一九一一年下令分解标准石油公司,以阻止石油垄断寡头对经济的控制,随后美国汽车时代正式展开。

  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对企业的制裁,必须是在被认定“不合理及危害公众”的前提下才能做出。美国政府为了防止标准石油的垄断,多次根据反托拉斯法提起诉讼,而官司绵延了好多年,在联邦法院判决之后,在最高法院又进行了三次轰动的听审,其间两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去世,最后终于做出维持联邦法院判决的裁决。
  标准石油公司被强迫分拆为七家企业,现在世界的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等石油企业,都是被分解的七家公司转变而来的。
  丹尼尔- 尤金(Daniel Yergin)在他的《石油世纪》(The Price)一书中写道:标准石油公司解散之后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就是科技方面摆脱了百老汇二十六号(标准石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钳制,炼油技术迅速突破,支持了美国刚刚起步的汽车工业渡过难关,而且保持了美国石油业乃至新工业的优势。
  美国崇尚自由资本主义精神,认为维持技术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生机,是经济得以健康成长和社会获得持续改进的重要因素。在反托拉斯法中,这一精神获得了彻底的贯彻。美国并不为本国企业成为世界第一而雀跃。

富可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