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证中心作出价格评估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43:45
向专业人士请教。

我以区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认证)报告来说。
1、首先看报告是鉴定和认证,如果是鉴定报告可以复议。如果是认证报告,不能复议,应该说是不接受,否认掉就行了,因为认证报告只是一个价格参考证明。
2、鉴定报告复议,县级(包括市级)的向省价格认证中心提出复议委托书,出具报告后从送达日期开始15天以内。向省中心说明复议内容,省中心一般委托当地市中心进行复核。具体的我忘了,好象是价格差15%以内,维持原报告。(市场价格没有个具体的线)。如果市中心做的,只能省复核了,麻烦点。

可以提出复议

当然有权提出。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