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高手请进 高分悬赏(采纳追加5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7:04:19
案例:某人在本市中考考上本市某重点高中,于7.5日去缴纳第一学期学费1643元(其中包括200元校服费)。某人于7.6日参加另外一个市某重点中学自主招生考试,于7.13被录取,缴纳学费并决定就读此学校。请问,此人可以取回之前在本市重点中学缴纳的学费吗?

经过协商你绝对可以要回你当初学费的一部分,至于多少要看你的努力以及学校的态度 我的朋友有类似情况 要回了70% 加油 保重

这类官司每个地方或每个法官审理结果都不同.看你的律师的水平了.因为是你违约在先.如果学校已经帮你安排了学籍、上报教育局了,则你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可以的 理论上是可以的

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你可以持缴费单据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你的。

可以的,不过肯定不好拿啊,现实情况和法律规定到底还是有出入的

不可以。。
因为现今的学校就像经销商一样,你交的报名费就像押金一样,如果你交了钱却不打算在本校继读,那么当你报另一间学校后想取回先前的报名费是不可能的。就像商人一样失去信用从而失去取回押金的资格。只有放弃取回,除非你有认识本校的高层领导,并和其协议或商量才能从而取回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