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一个人改名的次数有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57:27

没有规定,但是改名不容易,尤其是成年人改名更加困难。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机关很难批准.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恐怕要市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硬的理由和关系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和学生档案就都作废了,重新办,也很麻烦。

自然人有姓名变更权,改名是自愿的,没规定。

改名没有的次数限制,只是容易使户籍警察不耐烦的。

没有规定,但这个社会做事总得用点钱,已经是没得说的了.

没有相关法律限制,但是就看具体的行政人员的操作了,你改名要有合理原因,否则户籍管理人员有理由回绝你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