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的08届毕业生,想问一下有关户口和档案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05:36
我毕业的时候学校为了虚增就业率,就给我们都签了一个不存在的单位,为此把档案也留在了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还签了档案保管协议,但是我的户口没法在长春市保留,所以我的户口选择迁回原籍。但是我回家后,当地派出所以“派遣单位不是本地”拒绝给我落户,打电话咨询后得知必须把档案也迁回原籍,那我是不是只能再回长春办理一次档案迁出手续?请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了

是的,你可以让原籍的某个地方(如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个接收函,然后到吉林省人才去办理档案转接。把档案拿回原籍。

同情啊 我也是今年毕业的 不过比你幸运 我宁可多花钱也不想可学校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