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靠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1:38:0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挂靠合同。内容大致如下:

合同约定,乙公司挂靠在甲公司之下,从事甲公司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煤炭经营)。
乙公司利用甲公司名义所开发票,乙承担所开发票的税费。
甲公司声明不承担乙公司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

问题:
1、此挂靠合同是否有效?若无效,怎样使之合法化?
2、如果合同有效,那么甲公司的免责条款又是否有效呢?
哦~也就是说这合同因为违法而无效喽。(我还没那个胆做违法乱纪的事儿~///)

1、这个所谓挂靠其实是甲公司向乙方出借自己的营业执照和发票,为乙公司无照经营创造条件,法律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两方都会被政府狠狠处罚,该合同是不能见光的。实践中都是用承包的方式来做,你居然明目张胆搞挂靠,当然无效了。
2、无论如何,免责条款也不能对抗第三方。乙方是用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第三方当然认为交易对象是甲方,一切债务都是甲方的。甲方必须先背黑锅,背完后才能向乙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