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样惩罚品行不端的老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20:28
一名小学老师当了我爸爸的二奶,那个女的才20多,我爸爸都40了,她家很穷,就是看我爸爸的钱,那个女的很毒,经常发信息说我妈,我妈经常以泪洗面!因为我爸爸也帮那个女的,他完全都是糊涂了,那个女的让我爸和我妈离婚.但是我绝对不会让她得逞,我觉得这种女的当老师太恐怖了,我到司要怎样做,我才能让她得到应该有的惩罚,我可以去教育局搞她让她当不成老师吗?难道这样的老师可以为人师表吗?我在网上查过,教师法有一条规定教师品行不端,可以受处罚,解雇,但是书哦的不怎么详细,我想这种情况,能够告她吗?但是我到底要怎样做呢?请大家帮帮我好吗?还有这种情况,是我爸爸在外面有外遇,到时候离婚的时候.我们家的财产又该怎么判定呢?请了解人士,好心的人,都来帮帮我!在这里谢谢!

如果你的父母离婚,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精神赔偿。

我觉得你的想法不可行。你也说她很毒了,如果弄得他做不成老师,他会更变本加厉的,到时候她更像一个弱者,博取你父亲的同情,只能导致你们的家庭更快解体。劝你还是冷静一点~

这种情况,你的父亲存在过失,必然是你母亲会得到更多的财产。

首先是搜取那个女的发给你爸爸的信息和电话记录、还有就是骂你妈妈那些话都要留作最后法院的证据,必须要记得上面的记录时间!

第二步,请律师到法院诉讼,如果请求判决一切财产归你和你妈妈的财产分割与扶养费、精神补偿费等等一切费用,目的就是将你爸爸的财产全部获得所有权益。

第三步,你爸爸没钱了,那个女的与你爸爸如果真心相爱会在一起,你们没有必要再管了。如果不是真心相爱,他们分开半年一年后你想办法让你爸爸妈妈复婚!关键是你爸爸有没有忏悔的态度和行动才能决定复婚与否!

看来你还不到20岁,我认为家长的事情,作为子女还是不介入的好。感情的东西不能强求。顺其自然吧。

如果你父母真的离婚了,你和你母亲应该得到你们现在的住所和室内的家具。你如果年满18周岁好像没有抚养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