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对公借款询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6:03:17
本人向公司私人借款人民币20万,答应每月还款款3000,4年后余额全部付清。

但现在公司已被另外一个老板购买,法定代表人变更。

我现在如果辞职,公司有没有权利让我提前将所有资金还清?

本人还是这个公司的挂名董事。没有股份,只是一个挂名董事。

是否会对此问题有影响?

首先,我要佩服一下,偶像啊,能跟公司借出这么多钱来!小弟在此佩服了!呵呵
下面回答一下,小弟是一个公司的小小财务,你所提及的问题其实很简单,
要看你当初跟公司所签订的借款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规定,如果上面有提及到,您如果离职须将全部欠款一次还清的话,那就没话说了!要辞职先还钱!因为有协议在!
如果,协议上并没有提到,如果您跟公司的关系发生变化时,需要一次性还清所有债务的话!那就没有理由让你在辞职时一次还清,因为当初的协议上只写了“每月还款款3000,4年后余额全部付清。”并且,协议上没有涉及到您与公司的关系!那样您就是拿到法庭上,你也是胜券在握!法律社会嘛,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法无规的当然要看合同与协议了!就算合同和协议都没有,还有口头协议呢!只要您当初有借款协议,那么这个事情应该很好解决!最起码,在财务上是说的通的!小弟知识浅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你现在辞职,必须让你还清欠款的,因为你走了后,到哪去找你呀?

看借款时有没有签协议,协议中有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