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公司总部却仍继续计提福利费,分支机构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17:23
08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不用提取职工福利费,只按14%的比例控制即可(福利费不再计提椐实列支)。但公司总部仍每月计提福利费(理由是区税务局没有下达不准予计提福利费的相关通知),分支机构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不再计提)?

08年新税法出台后不能再计提福利费,平时支付直接进入管理费,控制不超过工资总额14%就是了,否则年底要冲回

这是所得税法规定的,不能再提了,提了到年底汇算也得调回!现在冲回去吧!

地方税务法规不得与国家税法相抵触,不必提,提了也必须冲回.

不能以没有得到通知为理由,要按税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