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勒索罪,我想告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12:43
我八年前相处的一个男友,分手八年里我们只是当作普通朋友一样,偶尔隔几个月发个短讯或一个电话问候一下(仅此而已),现在这个前男友的女朋友与他分手了,他的前女友天天发短消息来骚扰我,大概的意思就是我与那个前男友有短消息上的来往,要搞臭我,还要我给她二万元钱补偿她什么的,我想告她敲诈勒索外加诽谤罪,请问可以告吗?
另外,如果真的想告她的话,我连她的面都没有见过,这个女人是外地的,现在也不知道在何方,只凭一个手机号,警方能抓住她吗?

我认为可以!你要保留她发给你的骚扰信息等等。然后找律师详细咨询。。。这种人告S她。

这女的除了知道你的手机号还有别的方式能找到你么??? 我觉得换个手机卡就行了嘛~~这种人就是神经病而已~~

分分钟搞死她,一个手指五千,一只耳朵一万八.开玩笑的!最好还是找律师事务所问一下吧,她倒赔你二万还是可以接受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