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代薪休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06:15
我在餐厅工作时,不小心被玻璃割断了韧带,现在不能上班,但是公司说只是把医药费报销,我想问下,公司应该付我休息的工资吗?我现在算代薪休息吗?

你这个属于带薪休息。

你在上班时间被被玻璃割断了韧带,这个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单位不支付你的工资,可以打12333向劳动保障投诉。

另外,你的韧带割断了,不知道是否影响你的工作能力,建议你做个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伤残,根据伤残的级别,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下面的法律你仔细看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http://www.sz12333.gov.cn/main/Web/Article/2005/11/22/1431336213C18741.aspx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虽然着是属于工伤可是要看你和老板有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就比较麻烦了。现在的老板都是向“钱”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