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在成都买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46:32
各位朋友!我是罗兰小镇业主!合同约定是2008-6-30日交房子!我们去了现场!已经是停工了!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难道合同是约束一方的吗?居然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可是现在还在欺骗不知道情况的买房人!还在继续的销售!希望看到帖子的朋友注意!地点是位于二仙桥东路15号!开发商的名称是成都市新锦江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希望大家注意!一定提高警惕!开发商卷款逃跑!

哦 大哥 不至于吧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 那也只是一个开发商啊
不是成都所有的开发商都是那样的
对吧
还是有很多好的塞 比如 蓝光 置信 这些

可以联合众业主,

起诉开发商,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全国的开发商都是一个样
置信 蓝光是大公司当然那不敢这样搞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