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烈士子女退伍后是否地方政府应该给予安排事业单位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56:14
我父亲因公88年在部队牺牲,我一直跟爷爷奶奶长大,母亲早已改嫁,爷爷是老军人,因战致残,我当兵回来没有工作,问政府是否应该安排工作,应该给安排在事业单位吧?有固定工作了才能尽孝照顾好老人啊~!

国家队烈士子女的就业问题是有规定的!

《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第四章,内容是“烈士遗属的优待”。第十八条;关于“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或者录用为公务员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批准其服现役或者录用为公务员”的政策规定。

从总体上说,烈士是为我们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宝贵生命的。对于烈士遗属的善待,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于烈士的敬仰,也寄托着我们对于烈士无尽的崇敬。
对于烈士遗属的优待,也应当体现出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合理与公平。无论是在教育方面还是在就业方面,我们可以给予烈士遗属的优待,应当是教育资金上的优惠以及在基本就业甚至是创业上的合理扶持。

像你的情况,我建议积极参加当地招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在同等条件下 ,政府会给予一定方便的!

家里有人才行啊,那个稍微好点的工作是不用花钱的?中国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