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6:20:47
我们企业的进出口未能达到平衡,而且是实际出口量多于了进口料件应生产出成品的数量,即用料件进口应生产100双鞋子,但是实际我们出口了120双,手册上面备案的却是150双,同时料件也没有进口完,只进口了备案数量的95%,这种情况下核销的程序应该是怎样的呢?
请大家赐教,谢谢!
PS:是进料加工

提供国内采同类购料件的增值税发票核销!

你的出口备案数是150,进口了100双鞋子的料.那你的进口比例应该是66.67%才对,怎么会是95%?
你现在的问题是出口的这120双鞋子根据你的手册备案单耗,其所用料件已经超出了你实际进口的料件.
按照正规的讲,你可以向海关提出是因为交货时间比较紧急,来不及进口,所以使用国内料件代替.但应在使用之前申请.
不过现在海关基本不会计较这些,只要你核销时可以拿出多出部分料件在国内采购的增值税发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