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不是算无效协议?或者仅这一条款无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35:31
政府把地卖给开发商盖房,在我们家隔壁,当时有签一份协议声明:如果因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原因造成我家房屋的损坏,让相关部门鉴定后按结果给予赔偿.现在我家墙壁一侧被他们施工造成开裂并且发霉,玻璃窗多处破裂并且污损,他们只是说来给予维修,请问我们是否有权申请赔偿?并且这条协议并未详细说明赔偿细则,是不是就算不平等条约?

第一,协议有效
因为协议本身没有涉及违法违规,也没有涉及霸王条款等
第二,既然协议已经有赔偿,关于赔偿,是只有实际发生损害产生的费用才能要求赔偿
第三,开发商只给予维修,不愿意赔偿
可以,但是对方必须保证维修后房屋达到原有的安全和质量保证,这一点,可以去找一个由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如果未达到标准还是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的
第四,开发商拒绝赔偿,你可以按照这个协议起诉对方,由法院指定机构对你的损失做评估,这样对方赖不掉的。

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你们可以根据协议要求赔偿。
没有赔偿细则,则应当根据你家房屋的维修费用和损失情况进行合理赔偿,你们可以根据情况提出赔偿数额,法院会作出判决的。

有效协议,可以起诉。

1、双方的协议有效
除非出现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的情形
2、你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与维修,如果出现实际损失发生费用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