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一年后男方死亡男方儿子有权力补办房产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06:10
婆婆再婚一年后(有结婚证),男方病亡,但是男方有一房产的产权证在婆婆手里,男方的儿子在不通知婆婆的情况下能把房产证挂失并补办房产证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男方!

你最好去问问律师,这应该涉及到继承问题,配偶应该是第一继承人,就算男方的儿子有房产证他也不是这处房产的第一继承人,但婚前有约定的除外。

他儿子有继承权利的,第一继承人有男方的父母、子女、配偶。当然,他们也可以放弃权利的...如果他们不放弃权利的话那么他们都各自继承一半。
当然你也可以先去遗产公证以后问问公证处是否要先补办房产证以后才能变更。如果有需要的话再去补办,挂失并补办房产证的手续,必须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办理。

挂失并补办房产证的手续,必须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办理。
你所说的情况,是继承后的变更。
而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你婆婆和男方的儿子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房管局一般不会不经过任何审查程序就变更。

有无其他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