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在私人那里借了高利贷3万,我当时一心软就帮他担保了。法律承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38:20
利息十分的高好象是1毛利。一个月利息就3000,如果我不还款,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啊。刚开始他拿房产做抵押是7分利,后来听说他撤了变成1毛利了,我是不是承担全部责任啊。诶合同当时我也没注意,听对方说如果我朋友不还款我就要承担全部还款,我想问一下还能挽回吗,我担保的时候家里人都不知道,我自己是还不上3万的。不知道我父母是不是有连带责任,希望能有人尽快告诉我,谢谢了。

1、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你为担保人,那么你则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你追偿债务。
2、这是无法挽回的。不过不会影响到你的父母。
3、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并且不能利滚利。高出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你的朋友把房产抵押给债权人了?房产做抵押登记了吗?法律规定没做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不能实现。

希望可以帮到你,不清楚的你再问。

当然有了 你是担保人 当他还不出钱的时候就的找你 现在银行贷款担保也这样的 借款人还不出钱的时候就的 你还 那就看你朋友可不可靠了
这样的事下次别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