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怎么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55:06
我是河南安司机,在山西某高速路上被安徽车撞.事故认定安徽全责.经山西某法院判决:对方应赔我一万多元.在我伸请执行时.执行法官索要路费二千余元.并说这不是执行费.并说路费国家不补.法官肯定不会自己掏腰包.并说.路费和住食宿费他们要的合情合理,我让他们拿法律依据,他们让我拿法律依据.并说不拿路费.法官肯定不给我执行.法官要的有理吗?又以多少为标准呢

我国强制执行没有哪条规定在缴纳执行费用后还需要申请人支付路费。你可以去检察院举报。

法院向你要路费你没有理由的,一般外地执行,法院都会跟外地的法院进行联系让外地的法院进行协助执行的。完全没有依据向你要路费!理论是是这样没错,但在现实生活中就比较难说了,你可以找到当地法院反应相关情况。如果他们还向你要路费建议你给他们,然后要他们出具收据,之后再拿他们的收据去检举他们的行为!

如果执行成本过高,法院可以委托当地法院“就地强制执行”就行了。法院没必要亲自跨地区强制执行的……而且,这样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如法院拒绝这样做,你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先录音,最好录像取证,然后可以提起诉讼。
不要用你采集的证据干别的事情,否这就是你犯法了!

我是这位发贴的朋友。我知道。山西该法院中一个是庭长。一个是执行案件的负责人。他们两个是夫妻。所以反应问题挺为难的。希望大家多出主意。我替这位朋友向你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