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有高温补助政策吗?条文在哪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5:29:00

应对高温,还得靠46年前的暂行条例?--------------- <br> <br>近来被媒体广为聚焦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称就是我国目前关于高温福利唯一可以参照的规章制度。这部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于1960年7月1日的条例,在长达46年的时间里从未作过调整,着实令人汗颜。而《条例》的适用范围仅仅是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对于在市场经济中蓬勃发展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来说,显然连这一纸46年前的《条例》都不能享用。至于《条例》中夏季露天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等规定,在今天读来恍如“隔世”。至于高温的界定、高温休假、高温补助等等具体细则均未明确。对于一部法律而言,《条例》最大的缺失在于它未规定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责任,亦即在《条例》之下,企业不遵守也不会被追究。不具刚性的《条例》在实质上仅仅成了一个行政指导文件,其执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br> <br> <br>当然,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并非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才能调整,《劳动法》或《安全生产法》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或许就能解决实际问题。而问题正在于,现行《劳动法》也好、《安全生产法》也罢,于应对高温作业同样没有只言片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