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49:17
昨天在地铁和别人发生口角,那人不停的推搡拉扯我叫我下车解决(当然是指单挑)我和同事没有理会,做到座位后那人仍然不停地辱骂及指指点点,我均未有理会,之后此人便动手打了我一拳,我用手向上一甩碰到他眼角,就再未动手,他仍用手臂勒我的脖子后被车内乘客阻止,他眼睛肿了,随后此人拨打110报警,警察到后那人去验伤,医生说是眼角有淤血无需治疗,费用总共才33元钱,那人向我索赔5000元,警察协调要求我赔偿1000~2000元这样合理吗????
请问我同事可不可以成为我的证人?我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需要赔偿应该赔偿多少钱?
请问如果此人耍无赖,不断去医院检查这个费用会由谁来承担?或没事来个全身检查这个费用会由我来承担吗?

按照你的说法是正当防卫 但按照别人的观点来看 你只是一面的说辞 不一定是真的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证人 我不知道同事可以不可以做为证人 但那时候在车上的人便可以做为证人例如:司机,售票员

同事不可以,但是车上的人可以为你作证;这根本算不上正当防卫,顶多是民事行为,因为正当防卫是受到严峻的生命威胁的情况下;放心吧,顶多50块,估计那警察有问题,如果那人有来头就不好说了。又不是你先动手的,你也不是蓄意的,不要担心。

算正当防卫

你属于正当防卫,对方蓄意寻衅滋事。你不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

找几个哥们去他家楼下,搞他一会看他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