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一女儿已经工作,想跟母亲过,问家里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20:55
女儿可以分到家里的财产吗

女儿工作为家庭生活添附的物品应属于其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属于女儿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如果没有女儿的财产。
如果女儿随女方共同生活,应按照婚姻法照顾妇女权益的原则可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

女儿已经成年的话就没她的事了,夫妻财产该怎么分就没怎么分,不考虑女儿跟谁过.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是均分的。女儿不可以分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同意。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你父母一人一半,如果你父亲有外遇或者其他对不起你母亲和家庭的事那么你母亲作为弱者应当多分些,而且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不关孩子啥事的.不过他们死后你可以继承他们各自的遗产

哎 好好的 结婚 离婚 你们 哎 离婚不要后悔哦 财产是小事,后悔就来不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