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但超期快2年还未还,起诉可以拿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42:44
在2005年9月我将1万元人民币借给侄子的朋友(侄子简绍来的),双方约定于2006年9月5日还清,月利息为1.5%,三个月付一次利息。但其一直未履行,直至一年后(2006年9月5日)才一次付清全部利息1800元,但声称没钱,没有还本金。
2007年时候,他带过来5000快钱偿还,由于不全,我拒绝接受。2008年1月,我老公又去他那个县找他要,他称没钱,等卖了出租车后偿还。但都半年了他还没卖掉,也未主动提出偿还时间。
此人将户口本,身份证等留下做保证,并去了我市的又一个县跑出租,已经2快年了。
今年9月5日是不是就是最后的诉讼时限,过了就没有胜诉权??我是不是还得去他居住的那个县去起诉啊??近2年的利息按什么标准来算呢,我们未纸上写明,是不是按同期银行利率啊!?
如果他还没钱,我申请强制执行,会不会扣他的出租车,我最后能拿回来吗???我想请个律师不过费用会不会很高?

谢谢解答,我的分数不多,全部奉上了,请各位帮忙解答啊!!!
我向哪个法院起诉呢???他目前住的那个县的法院还是户籍所在地啊??他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去本市另一个县快2年了,不过偶尔还回来。我有她户口本,和身份证

第一,可以起诉
第二,追诉日期不是今年9月5日截止,因为期间你已经多次问其追讨债务,2年追诉期是你能实际证明的最后一次讨债日期到诉讼期2年,只要你能证明诉讼日到最后一次要债不足2年就可以,但是还是建议尽快起诉对方,因为根据欠条规定,早已超过还款日期了,可以起诉
第三,起诉要求:本金,还有约定利息,以及逾期还款的利息损失,这部分利息计算以同期银行利息计算
第四,关于执行。白纸黑字基本上你是胜诉的。对方既然有出租车,只要车是他的,尽快要求法院冻结其车辆,还有银行存款。因为强制执行的范围中,个人名下车辆,存款是可执行范围,而其必要住房,生活必须资金,生活材料等不能强制执行。
尽快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并且尽快冻结其可执行财产,防止其转移财产造成您无法执行导致的损失。

有白纸黑字做证的话可以起诉.属于有效起诉.不过法院还会调查他的支付能力来判定利息是否可算.建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