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望各位有工作经验的朋友看看:谢谢,我4月22日开始试用期三个月,而现在领导说还要再考核我一段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10:56
说现在忙让我等,我本以为可以过上有合同的生活,可还要等啊.是我没耐心?还是我太软弱,应该说:"您决定吧,不签我就走了"(但我不想放弃这工作),还是我应该送点礼,请个饭或请ktv?thank you very much
会加分哦

试用期最多是6个月,3个月不和你签合同在法律上来讲没有错。
不过既然老板说要等一段日子再说,那么你需要检讨一下你在这3个月里为公司做了点什么,公司是否真的需要你,是否有人可以代替你的位置。
给老板送礼什么的那是没有用的,不过你可以从你的部门领导那里下手,毕竟他可以比你更多的接触到老板,他说你工作表现出色的话老板会采纳他的意见的。

首先看看这个老板的为人怎么样,如果人品好的话我想他是不会骗你的,就再等等吧,毕竟不是什么工作都适合自己的。可是如果老板的人品不怎么样那就走,不要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