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死者在斑马线上过马路,被肇事车辆在副道超速行驶撞至死亡,责任应如何分担?事发当事,路上的路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05:33
当时那个斑马线是没有红绿灯,死者是按照斑马线行走,肇事车辆超速行驶,撞到死者之前和之后都没有刹车,路面并没有留下刹车痕.
还想问个问题,车祸后已证实死者不治,那么肇事者可否保释离开?

你好!
如果路人没有按照红绿灯的指示违章过马路,按过错归责的原则,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80%--90%的赔偿比例,否则的话,机动车负全责,赔偿所有损失。
当然,一切以交警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为准。不服,可申诉直至向法院起诉要求改变认定。
你的描述过于简单,还有疑问,请补充。

明白了。
按照你的补充,完全可以判定是机动车全责!
我们退一步来假想肇事车会如何来推卸责任:指责路人没有按交法规定过马路时要注意左右来车。但是,没有刹车痕迹可以清楚地显示肇事车没有做出任何有效的规避,所以,他在无法提供有利于他的证据情况下,必须负全责!

你好!我要补充一点:如果肇事车辆的鉴定和路人被撞的位置的法医鉴定都可证实被撞时,是路人已在斑马线上,就是说,并不是车辆的刮伤或蹭伤致使路人跌倒死亡,而是经法医明确的被撞死亡,交警也认定撞击的部位在肇事车的前端,那么就应负全责。否则,只能负主要责任。

哦,好的。
这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甄别判断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如果因病或者确实证明其外出的目的是有利于解决事故赔偿等问题,且有担保人和付出了保证金的话,通常都会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