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形资产投资的税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41:11
我个人拥有一项专利,经评估价值50万,经协商,投资某企业15万元,余下的35万不走资本公积,走其他应付款,会计和税法上是否允许?我个人需要缴纳哪些税?该企业取得该项专利摊销金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1、不走资本公积,走其他应付款
这是可行,没有哪一个会计制度和税法条例规定都应该走资本公积

2、个人当然缴纳个人所得税
属于《个税法》第二条第九款的范畴,按20%计征
还要交营业税

3、无形资产可以按50万元,摊销,但要看你与某企业的协议内容,如果没有规定企业的营业期限,按最低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有营业期限按营业期限来进行摊销,

50万元,列资本公积15万,35万做其他应付款处理,可以;你个人不用交税;企业的摊销金额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