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01:29
楼下住户说我家经常发出声响,影响他的休息,经常上来敲门说我们发出噪音,但实际上并我们家造成的,哪来的也不懂,就他听到。
有次出于礼貌开门和他谈,但并没有同意他进来,但他闯进来,拉也拉不走,如果气愤之急把他打伤了,要负法律责任或赔偿吗?
可以算是我正当保护住宅吗?
望告知 谢谢了!
他这样的行为属于私闯民宅吗?

别人没有经过你同意,闯进你的家,拉也拉不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虽然不合法,但不能认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你如果打伤了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严格来说不属于私闯民宅。因为对方没采取强制手段,是你自己开门,另外也是有原因的,对方说你吵。
你打对方应邀负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北京是天依律师事务所 胡贵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