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跨市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18:32
我在昆山上班想用住房公积金在连云港买房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属于本地,本级财政拨款.跨地区自然不能使用. 所以如果想转过去用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有一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凭借相关手续(比如,单位相关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已交公积金年限,等)可以取出.走第2条路就可以购买了.但是轻易不要使用.
附:还提供一个部分地区可以用到的.
如果真的想转,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从单位性质上考虑,如果是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在两地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登记在册.您可以首先将自己的工作单位先转到连云港地区.另外将自己的身份证的原先户籍,仟往该地区.(连云港有自己的亲戚最好).然后拿着您的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文件先从昆山公积金处迁出,而后在连云港公积金处迁入.才可能使用您的公积金在连云港地区购买您的房屋.很是麻烦.(注意,有的地方明确规定,新迁入的主体,在本市工作不到2年(或3年)不得使用住房工积金)
一般没有人走这一条路的.

  住房公积金一般不可以跨市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肯定是不可以了啦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