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11:30
如果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自己在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接了许多广告,在小区内进行宣传,如门厅,电梯等。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从未将所得的广告费用对业主进行正面的公示,请问,这种情况下,小区业主是否有权利不予缴纳物业管理费呢?如果以这个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是否会发生法律方面的纠纷?

1、接些广告在小区里面做是可以的,但是关于收益这块是物业公司与 业主按比例分摊的,也就是比如接个1000块的广告,物业公司可以拿40%,剩下的60%用于小区维保,但是应公示出来。
2、只要按程序操作,这些收入都是合法的。
3、个人意见:如果小区不是高档住宅,而且物业费在同区域住宅中不是最高的,并且这家物业公司也是认真在做事的就算了,我们现在的小区 也是这样的,物业费比较低,我们自己都知道,而且人家做的也蛮好的,我们到现在都五年了都没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些说要成立的都是自己家有事没能解决的,拉动我们一起闹,然后他们家的事解决了,就和物业处朋友了,都这样的。不要对业主委员会抱太大信心。

1.先去看下当时有没有和他们签订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如果有的话就按规章办事
2.如果没有规章规定的话,最好新和其他的业主联系,先把业主的意见统一起来
3.和他们协商,实在不行就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