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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32:49
2008年4月,我同学与外班同学发生口角,出现冲突,事后经过警察处理,外班同学住院2天,身体检查无恙后出院,之后正常上学。但3个月后,该同学视网膜脱落,我同学该负赔偿责任吗?
如今我们是高一,外班同学在初3时与人打仗留下脑震荡。并且他原来就有近视..
谢谢您!有追加!

当时经警察处理时你们双方有无签订调解协议,如果签的,那现在你们可以据此来证明此事与你方无关,无须负赔偿责任。
如果未签,那么现在要对方来证明当时打架与现在的视网膜脱落之间有因果关系成立,并经双方质证、法院采信,你方才有可能负部分赔偿责任。事实上对方很难证明。视网膜脱落不可能发生在三个月以后的 。

鉴定一下你同学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了